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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体检的区别吗?

2017-6-23 18:18| 发布者: 四川职业病体检服务中心| 查看: 1288

  劳动者如果是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而进行的体检,就应该选择职业健康检查,这样不仅达到了健康体检的目的,也是体检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维护了“人人享有职业健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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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体检的区别

  一般性质的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基本上是针对身体总体健康状况而言,检查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泌尿科、妇科以及血常规、血脂等化验项目,通常是以提供健康咨询,发现常见病,并在早期实施治疗,达到保护健康为目的。职业健康检查与一般体检不同:

  1.职业健康检查针对性强,比如就业前的健康检查就是针对劳动者即将从事的有害工种的职业禁忌进行的。

  2.职业健康检查特殊性强,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损害也不同,各有其特点。

  3.职业健康检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体检行为,实施体检的单位必须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的医疗机构,其出具的体检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职业健康检查政策性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做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同时还要承担体检费用。其目的是为了掌握劳动者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有关规定

  1.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尽量应提早安排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如果从事职业病有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没有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有劳动者个人承担。

  3.企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结果,应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

  4.劳动者没有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由于不了解该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因而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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