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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病体检:在职离职职业病体检职业健康体检注意事项

2017-10-17 18:14| 发布者: 四川职业病体检服务中心| 查看: 1273

       职业健康体检注意事项

       1、每位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者是带有相片的厂牌,并请先如实填好职业信息表,体检当天每人将填写好的信息表随完成的体检本一起上交给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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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每位体检者来体检科后,先到体检科的发表处领取体检本进行体检。

       3、每位体检者应如实回答体检医生的询问。

       4、血液检查:

       (1)抽血前应空腹,空腹是指禁食8-12小时,抽血前应避免剧烈运动。

       (2)采血后应伸直前臂,用另一只手压紧止血棉球至少五分钟,不要屈肘止血,也不要揉动棉球,以免皮下淤血。如果针眼周围青紫,24小时后用热毛巾热敷。

       (3)抽血时应放松心情,避免因恐惧造成血管收缩而增加采血的难度,有晕针史的人员应提前说明,以便特别安排。

       5、尿液检查:送检的小便以清晨第一次尿为宜。应避免月经血、粪便、阴道分泌物等体液的污染,尿量最好在20毫升以上,尽量用医院提供的一次性尿杯,盛好尿液后请放在指定的位置。

       6、X光摄片(高千伏胸片、CR片)、胸透者,勿穿有金属钮扣的衣物,项链、玉佩、金属环乳罩、胸针、膏药等均应取下。(贵重物品请注意保管)(孕妇禁止X光胸透和拍片)

       7、心电图:检查前避免剧烈运动,全身肌肉放松,勿移动或抖动四肢,呼吸平稳,不要穿尼龙和化纤衣服。

       8、彩超(B超):上腹部(肝、胆、胰、脾)检查前应空腹(包括不能饮水),指禁食8小时以上。

       9、电测听:检查听力的人员请予检查前至少12小时不要接触较强噪声。如听MP3,听劲歌。复查听力者应保证已经脱离噪声环境48小时以上。

       10、肺功能:一般要求在脱离有粉尘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一周后进行,并在医生指导下,按医生要求配合检查。

       11、职业健康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本交给服务台的医生,经医生检查确定全部完成体检后才可离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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