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主要表现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方面的适应性变化。
王某称,他于2008年10月2日到某水泥制管厂从事制管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制管厂也没有依法为其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费。2014年7月15日在工作中受伤后,他便没有回制管厂继续工作,制管厂仅赔付了他3万元。为便于 ...
职工如果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必须要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是,享受工伤待遇这条路走起来却异常艰难。比如,在职业病观察期内单位拒付工资怎么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开展汽车制造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我上班后发现要接触煤矽尘、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于是便以身体状况不适合为由要求换岗,但被拒绝。请问,我若解除合同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资料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劳动者对本人健康损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故意隐瞒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将承担举证不力后果。
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2017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4号),省安监局制定了全省水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开展水泥制造企业高危粉尘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内安 ...
传染病防治人员是战斗在抗击疫病一线的主力军,职业暴露的危险巨大。《意见》的颁布对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安全防护,保障其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传染病防治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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