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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病体检:患职业病要维权 先申请工伤认定

2017-9-30 15:36| 发布者: 四川职业病体检服务中心| 查看: 1149

  王先生:我在一家工厂做操作工,由于车间灰尘较多,导致我患上了尘肺职业病,我被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现在想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直接起诉要求企业给我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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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律师:不可以。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据此,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人民法院会依此作出裁定,你的起诉会因不符合受理的起诉条件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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