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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病体检:户外工作晒出皮肤病 能够申请工伤吗?

2017-9-14 19:03| 发布者: 四川职业病体检服务中心| 查看: 1188

  市民尚师傅最近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病,不过他称自己的皮肤病是因为高温所致。尚师傅在近一年的工作中几乎每天都要在户外,前些日子他连续多日在高温下工作,回家后就感觉到头晕恶心,而且他的皮肤也出现了红肿疼痛,多处还起了一片一片癣块。医生称,尚师傅是因为暑热身体湿气过重在加上长时间暴晒造成的皮肤问题。尚师傅认为自己在高温下长时间工作才患病,理应算作工伤。但是老板没有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他想知道自己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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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尚师傅在高温下连续工作几天出现了头晕恶心等症状,这些都可能是中暑造成的,他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而尚师傅的皮肤病应该根据医生的诊断证明判断,也应找工伤鉴定部门鉴定一下,如果其确实是因为长期户外工作和工作性质造成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如果尚师傅的情况被认定为工伤后,他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属停工留薪期应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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