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8-8608 0386
一站式体检专家 全面职业病体检协调一站式服务,一步到位,省事省钱更省心
查看内容

成都职业病体检医院:为什么要做职业健康检查

2017-9-3 15:04| 发布者: 四川职业病体检服务中心| 查看: 1182

       职业健康检查是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劳动者的健康损害;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为了解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健康状况,可帮助企业分清健康损害的责任。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找成都职业病体检成都职业病体检医院四川职业病体检四川职业病体检医院,请联系在线客服
       用人单位应与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也可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确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规定确定。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书面告知劳动者。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等情况书面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监护项目还包括离岗后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若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所致职业病或职业肿瘤常有较长的潜伏期,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则需进行离岗后的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针对的是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的作业以及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相关阅读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号
电话:+86 028-8608 0386
传真:+86 028-8621 0981

Copyright © 2015 Powered by 四川职业病体检服务中心 ( 蜀ICP备2020029370号-1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