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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呼吸性粉尘及其综合控制

2017-8-27 15:42| 发布者: 四川职业病体检服务中心| 查看: 1324

  1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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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吸性粉尘是煤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中的一部分,它对工人的健康有极大的危害。工人长期吸入呼吸性粉尘,可引起肺部病变,造成尘肺病。煤矿尘肺病的发病情况十分严重,据卫生部统计,截至2002年底,我国煤炭行业累计尘肺病患病人数25万以上,占全国已检出尘肺病人数的49%。由于企业申报不全,实际煤炭行业尘肺病患病人数要运运超过上述数字,而且每年以数千人的数字在增长。2002年原有重点煤矿因尘肺病死亡1359人,相当于当年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两倍。不难看出,当前煤矿尘肺病的发病情况和防治工作的形势十分严峻。

  当前的医学科学认为,尘肺病的病理变化是不可逆转的。因此,尘肺病目前尚无法根治,但完全可以预防。预防尘肺病就要从呼吸性粉尘着手;对粉尘实行综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低作业人员的接尘量;同时采取医学预防,防止接尘人员尘肺病的发生和发展。

  为保证各种防尘技术措施和尘肺病预防措施取得成效,必须加强管理,改革现有的管理方式,建立新的管理模式。

  2 呼吸性粉尘的主要特点

  2.1 呼吸性粉尘的主要特点

  2001年发布的《煤矿安全规程》中将呼吸性粉尘定义为“能吸入人体肺泡区的浮尘”;我国一些工业卫生学者和有关文献中,一般将粒径小于5μm的粉视为呼吸性粉尘。

  呼吸性粉尘除具备一般粉尘的某些物理、化学性质外,尚有如下特点:

  (1)沉降速度慢,在空气中悬浮时间长。在静止空气中的粉尘,根据其粒径的大小按一定规律沉降;通常大于100μm粒径的尘粒呈加速度沉降;1~100μm粒径的尘粒呈等速度沉降;粒径小于1μm的尘粒很难沉降,在空气中呈布朗运动。

  (2)扩散系数较大,附着速度较快。尘粒的附着速度与扩散系数成比例。尘粒越小,其系数越大,即扩散越快,因而向液滴或除尘滤料上附着的尘粒就越多。

  (3)肉眼不可见,属显微粉尘。粒径大于10μm的粉尘肉眼才能看见,粒径为0.25~10μm的粉尘在光学显微镜下才可看见,粒径小于0.25μm的粉尘在电子显微镜下方能看见。

  (4)能被吸入人体肺部并能在肺泡区沉积。

  2.2 尘肺病的发生过程及类型

  被吸入人体呼吸系统的粉尘,可通过粘液纤毛系统和肺泡巨噬细胞被清除。如果长期吸入高浓度呼吸性粉尘,则在肺泡区可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沉积。随着沉积时间的增长,沉积量的增加,可使肺部发生病理改变,出现不同程度的弥漫性间质纤维化,进而造成尘肺病。

  煤矿尘肺病根据工人接触粉尘的性质可以认为有3种主要类型:

  (1)煤肺。长期在单纯有煤尘的环境下作业的工人,他们接触的粉尘主要是煤尘。这类人员发生的尘肺在病理上有典型的煤尘纤维灶和灶周肺气肿,这类肺部病变称为煤肺。煤肺的患病率较低,病变一般较轻,病情进展也较缓慢。

  (2)矽肺。长期在煤矿岩石掘进工作面作业的工人,他们接触的粉尘主要是含游离SiO2较高的岩尘。这类人员发生的尘肺在病理上除有组织纤维化外,还有典型的矽结节形成,属矽肺类型。矽肺的发病率较高,发病工龄短,病情发生较快。

  (3)煤矽肺。一般煤矿井下工人多数都在有煤尘产生和有岩尘产生的两种作业环境下工作过,他们接触的粉尘既有煤尘也有岩尘。所患的尘肺兼有煤肺和矽肺的病理改变特征,这类尘肺称煤矽肺。

  3 粉尘的综合控制

  所谓综合控制,从预防尘肺角度即从尘源到作业人员接尘的整个生产过程中,采取一系列的降、除、防尘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作业人员的接尘量,使被人体吸入的粉尘量降到最低程度。

  3.1 降低总尘量的技术措施

  (1)减小和抑制尘源产生这种措施是防尘工作的治本性措施。它不仅可以减小总产尘量和产尘强度,同时可减少呼吸性粉尘的比例,是矿井防潮中优先采用的技术措施。主要方法有:煤层注水和采空区灌水预先湿润煤体、湿式打眼、水封爆破和水炮泥、改进采煤机的切割机构和工作参数等。

  (2)降低矿井风流中悬浮粉尘。在采用抑制尘源的措施后,仍有一定数量的粉尘悬浮在矿井风流中,对这部分粉尘采取煤机内外喷雾、移架自动喷雾、运输机和装载点定点喷雾洒水、水幕等技术措施使其沉降,以降低风流中的粉尘浓度。

  (3)稀释和排除余尘。对一些粒径较小的粉尘,特别是呼吸性粉尘,在采取降尘措施后仍有相当数量尘粒难以沉降,继续浮游在风流中。为此,可采用加强通风和改变通风方式,使其不断被风流稀释并排除。同时可附加专门的除尘设备,使风流中浮游粉尘聚集之后被清除。

  3.2提高呼吸性粉尘降尘效果的技术措施

  一些降低总尘量效果较好的技术措施,对降低呼吸性粉尘量不够理想。在这种情况下,需采取提高呼吸性粉尘降尘效果的强化技术措施。上述加强通风是排除呼吸性粉尘的有效方法,此外还有如下几种措施:

  (1)水中添加湿润剂。由于水的表面张力较大,对粒径较小的呼吸粉尘降尘率在30%以下。水中加入湿润剂后,可大大增加水溶液对粉尘的侵润性,从而提高降尘效果。我国煤矿采用的湿润剂有JFC,HY,SR-1等,其降尘率较清水提高60%~90%。

  (2)磁化水抑尘。水经磁化处理后,使水的粘度降低、晶构变小、水珠变细,有利于提高水的雾化程度,增加水与尘粒的接触机会,从而提高降尘效果。磁化水的平均降尘率一般较清水提高1.91倍。

  (3)泡沫除尘。泡沫除尘是用专门的泡沫发生装置向尘源喷射泡沫,刚刚生成的粉尘被无间隙泡沫覆盖得以湿润,失去飞扬能力。泡沫除尘适用于尘源较固定的作业地点,如综采机组、皮带运输机等。泡沫除尘对降低呼吸粉尘效果显著,一般除尘率可达90%以上。

  (4)个体防护。在采取防尘技术措施后,井下某些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含量仍超过卫生标准,在这种情况下要采取个体防护。个体防护的用具主要有防尘口罩、防尘面罩、防尘呼吸器等。工人佩带这些用具后,既可以呼吸到净化后不含粉尘的空气又不影响正常操作。

  4 尘肺的医学预防

  (1)确定接尘人员的安全工龄。医学预防的长远目标是,通过各种研究手段确定不同接尘人员从接尘到发生尘肺的过程,最终确定接尘工作的安全年限。这样接尘人员可在发生尘肺前调离接尘岗位,防止尘肺发生。

  (2)健康监护。通过对接尘人员的各种检查和分析,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尘肺征象,以便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病情的发展。

  (3)加强对职工进行尘肺的宣传教育。对新参加接尘工作的职工要进行工作前教育,对已参加接尘工作的职工要定期反复教育。由于职工对粉尘及尘肺的危害认识不足,对各种防尘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具不能认真使用,往往为了方便而带尘作业。因此,宣传教育工作,对尘肺的预防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

  (4)药物预防。近年来,在药物防治尘的研究中发现,克矽平等药物用于预防矽肺比治疗矽肺效果明显。这类药物可能具有降低粉尘的致病作用,或者有促进吸入肺泡内粉尘排除的作用。定期向粉尘接触人员发放该类药物,有一定的预防和延缓发病的作用。

  5 防尘管理

  防尘管理是煤矿综合防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使各种防尘设备和设施保持正常运行的使用,各种技术措施取得最佳效果的重要保证。

  当前,我国煤炭行业尘肺病发病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理工作不到位,甚至有严重失控倾向。致使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完整的尘肺病防治体系被冲击或打破,行之有效的一系列综合防尘措施被遗弃,防尘设施、设备老化和失修不能正常使用。针对这种现状防尘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和改革。

  (1)改革防尘管理方式,建立新的管理模式。目前,煤矿的防尘管理主要由通风安全部门负责,其工作重点是防止煤尘爆炸。煤矿的医疗卫生部门只负责尘肺病的管理而不参加防尘管理。该管理方式不仅不利于整体防尘工作,也不利于尘肺病的预防。今后防尘管理应将防止煤尘爆炸和预防尘肺病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对粉尘工程性防御与医学性预防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2)建立定期检查、整治制度。根据我国煤炭行业防尘工作的现状,需要进行长时间、多次反复整治才能走上正轨达到标准。为对企业进行督促,建立例行的制度。制度由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职能部门制定,检查由上级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3)制定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煤矿防尘工作处罚办法。对不采取防尘措施、防尘措施不得力、在粉尘危害严重的条件下作业的企业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与经济上和行政上的处罚。使企业的防尘工作受到监督,并形成一定压力。

  (4)将呼吸性粉尘作为法定指标纳入煤矿的测尘和防尘管理中。呼吸性粉尘在尘肺病预防中是一个重要指标,目前大多数煤矿一般都不测定,甚至根本没有测定仪器。今后应明确在测尘工作中呼吸性粉尘的指标,并配备足够的测定仪器。

  6 结论

  (1)呼吸性粉尘具有沉降速度慢、扩散系数大,肉眼不可见并能吸入人体肺泡区等特点。人体长期吸入呼吸性粉尘,可在肺泡区产生粉尘沉积,随着沉积时间和沉积量的逐增,可产生肺部病变而造成尘肺病。尘肺病目前尚无法根治,但完全可以预防。

  (2)确定接尘人员的安全工龄,在尘肺病预防中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研究,并及早取得成果。

  (3)实行防止煤尘爆炸和预防尘肺病一体化管理,建立对粉尘工程性防御与医学性预防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此举十分必要而且可行。

  (4)综合防尘措施对降低煤矿井下各种作业环境的粉尘均有较好效果,但某些技术措施尚不能有效地降低呼吸性粉尘。在这种情况下需采取提高呼吸性粉尘降尘效果的强化措施,同时要加强矿工的个体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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